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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北师大这件事上了新闻联播!

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成立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国家安全:安邦定国的基石》



4月15日,在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北京师范大学成立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并举办以“国家安全教育与人才培养”为主题的长城论坛。来自国家安全教育及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主持成立大会。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在致辞中表示,成立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是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服务新时代国家安全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学校建设一流大学、发展一流学科的内在需求。学校将依托优势学科资源,整合校内外优质师资力量,围绕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重大实践需求、重要理论问题、重点突破领域,开展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高水平综合交叉研究,并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与相关人才培养,努力将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领域极具影响的高端智库、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镇和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师资培养的摇篮。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致辞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主持大会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张凯宣读了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成立文件。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育部教材局巡视员申继亮、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部长傅伯杰共同为研究院揭牌。



教育部教材局巡视员申继亮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师范大学在国家安全教育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在研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部教材局将全力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建设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对于研究院的未来发展,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建体系,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推动学科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聚人力,国家安全涵盖多个领域,应借助研究院平台凝聚全国从事相关研究专家,努力解决国家安全教育的重大课题;三是出产品,系统研发相关教材读本,引领教材基地建设。


教育部教材局巡视员申继亮致辞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代表兄弟院校祝贺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研究院成立,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路与做法,并表示愿与北师大携手一心、奋力前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着力培养满足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致辞


揭牌仪式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唐永胜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马宝成教授、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范维澄院士分别以《国家安全与国家安全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家安全科研与学科的一点思考》为题,作了会议主旨报告。与会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唐永胜教授作报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宝成教授作报告


清华大学范维澄院士作报告 



今天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无小事,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更是广大师生的崇高信念。虽身处和平年代,但保家卫国离我们并不遥远,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正是保家卫国的首要内容。

那么,关于国家安全,你知道多少呢 ?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涵盖了11种安全,分别是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你离国家安全远吗?

其实并不遥远!

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

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1.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8.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9.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10.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你该怎么办?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来源丨北京师范大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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